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全体教职工的学习积极性,推进“学习型党组织”的形成,促进“教好教会”、“学好学会”,推动“立德立业”育人目标的顺利实现和学校的科学发展,根据市委教育工委的统一部署,学校党委研究决定2015年继续全面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以下简称“创、争”活动)。为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创、争”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高我校党组织建设水平和广大教职工党员队伍素质的迫切需要。“创、争”活动,对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现把我校建设成特色品牌学校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指导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争当学习型党员为目标,把学习活动与学校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教学实际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创、争”活动,进一步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营造乐学、勤学、善学、比学的良好风尚和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的浓厚氛围,形成有效的学习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行学习、实践、创新的能力,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忠实实践者、科教兴国的有力推动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三、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学习内容
学校党委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结合学校工作和党员干部和教职工队伍的实际,选择确定以下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2、反映当代中国发展和时代潮流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教育和管理等知识;
3、本职岗位所需的业务及技能。
学校办公室、各支部、党小组根据上述要求,定期推荐学习材料,党小组及党员个人可以经常性提出建议,推荐好的学习内容或形式。
(二)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多样化、层次化,重在学习有实效,促进教职员工整体水平的提高。
1、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
2、坚持全面学习与重点(理论、业务)学习相结合。
3、坚持研讨交流和讲座、报告会等形式的辅导相结合。
(三)学习要求
1、要以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为重点
要把学习理论与推进学校服务业人才培养向现代化、国际化方向发展结合起来;与落实学校各项决策、提高部门、个人执行力结合起来;与教职工业务工作、教学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积极研究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
2、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尤其是其中的职业教育篇章为主要内容。
各支部、各部门在抓好党员干部学习任务的同时,要积极鼓励和支持他们各项专业及技能的继续教育,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高知识层次和业务技能水平,争当高技能高素质的复合型、实用型人才,不断推动终身教育理念的贯彻落实。
3、坚持学习制度抓落实,健全机制做保障
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党员承诺活动的长效机制,结合党建课题的开发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贯彻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员政治学习制度和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相应的学习、检查制度。积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给学生党校上党课,引导党员和干部职工自觉参加集中学习,读一本好书,进行一次学习交流,安排一次专题辅导,写一篇心得体会,切实强化党组织抓学习的功能,积极推进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全员学习机制、长效学习机制。一是强调全员学习。即整个学习型团队的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都要坚持学习;二是强调全过程学习。即学习必须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形成一种工作即学习,学习即工作、教学与研究互动提高的良性机制;三是强调团体学习。即不但重视个人的学习,更强调学校成员的合作学习,强化团队成员彼此理解支持、协调合作、团体学习、激发集体智慧、共同提高的重要性,使学校成为一个真正的学习共同体,校党委成为真正的“学习型党组织”。
积极开展“诚信教育”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逐步完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提倡教师党员和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建立个人博客,记载本人的学习情况。学校党委将把“创、争”活动列入对各支部的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并将组织评选表彰“学习型党支部、党小组、党员”。
4、要以争创“先锋岗”和技能比赛为主要载体
各支部、各部门在党委的指导下,结合自身特点,积极组织推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师先锋岗、班主任先锋岗、微笑服务先锋岗、教辅先锋岗等九个先锋岗位的争创工作,在争创工作中开展读书活动、学习竞赛、技能竞赛和知识竞赛,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立足本职,学习教育教学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科技、管理等知识,广泛了解党建、法律法规、文学艺术、哲学等知识,切实加强师德建设,不断优化教风行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职业道德规范,关注每一名学生成长,积极实践以“在关爱中参与、在体验中成长”为主题的体验教育活动。
5、要以业务课题研究成果为主要目标
要立足学校发展、业务工作和教育教学确定调研课题,认真开展理论研讨和工作调研活动,积极组织理论和调研文章写作及征文活动,充分利用校园网“教师文苑”栏目平台交流学习和调研的成果。
四、活动步骤
(一)认真研究,科学筹划
各支部根据自身实际,对“创、争”活动进行认真研究,精心筹划,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并把活动与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教学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实事求是、步步深入。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
各支部要积极动员,对整个活动作出部署,使支部党员、干部教职工深刻理解活动的意义,明确活动的内容、步骤和要求,从而提高学习活动的针对性、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强化措施,提供保障
各部门要健全制度、规范措施、科学评价,积极组织开展部门内部的“学习型小组”、“学习型教研组”、“学习型党员”等推荐评选活动,树立身边的学习典型。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为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提供保障和方便。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研究指导,学校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工会主席、督导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科长、团委书记、政教处主任、“三部”主任等为成员,具体指导和协调各党支部开展“创、争”活动的日常工作。建立支部书记负总责、牵头抓、支部委员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
六、评选条件和方法
(一)学习型党员评选条件
1、学习计划性强。年度有比较科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自学计划,业余学习有日程安排、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理论或调研文章。
2、学习自觉性高。能积极参加学校和党内组织的各类理论、业务学习和竞赛活动,刻苦钻研本职工作业务知识和现代科技、经济等知识,并在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全年记学习笔记在1万字以上,写心得体会4篇以上。教师党员能够按要求建立个人博客并经常更新,记载本人的学习情况和心得体会。
3、有理论调研成果。勤于探索和思考本职工作和教育教学乃至我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全年撰写相关理论或调研文章1篇以上,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4、有明显学习成效。通过学习,个人理论和业务功底明显夯实,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开拓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工作实绩明显增多,全年至少有一项本职工作或成果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奖励。参加在职学历学位进修者,做到工作和学习两不误,按时取得了研究生毕业文凭或硕士学位。
(二)学习型党小组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党员理论学习制度和教职工学习制度,党小组成员全年人均记学习笔记五千字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2篇以上。
2、小组及时总结推广在“创、争”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和优秀事迹,积极在校园网“教师文苑”发表理论和业务文章一年4次以上。
3、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和竞赛活动。全年党小组围绕学校和部门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理论、业务学习、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或调研征文活动,全年党小组成员获得市级以上各类竞赛奖励1项以上或指导学生获得市级以上各类竞赛奖励1项以上。
4、有较实用的理论调研成果。党小组负责人带头开展学习调研且成果突出,全年党小组有成员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理论或调研文章1篇以上。
5、学习成效明显。通过开展“创、争”活动,党小组成员的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得到增强,学习风气明显上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全年党小组或者教研组至少有一项受到校级以上党委或行政集体表彰,成员至少有一项受到局级以上表彰。
(三)学习型党组织评选条件
1、有较科学的“创、争”活动计划。计划中有有创建活动内容,有具体方法步骤,有检查总结和评比奖励措施。
2、有较务实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党支部认真落实党员理论学习制度和教职工学习制度,支部领导按时高质量完成学生党校党课教学。
3、有较规范的学习教育阵地,及时总结推广在“创、争”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和优秀事迹,办学习宣传栏、墙报或黑板报一年达到4期以上,积极在校园网上发表理论和业务文章、学习宣传报道或简报一年10次以上。所有符合条件的党员和青年教师都建立了个人博客,并经常增添内容。
4、有较经常的学习、培训和竞赛活动。全年党支部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有特色的理论、业务学习和技能竞赛或调研征文活动2次以上,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开展理论和业务培训1次以上,完成学校党委下达的支部委员培训,积极配合学校党办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学生党校学员选拔和教育等任务。
5、有较实用的理论调研成果。党支部负责人带头开展学习调研且成果突出,全年支部党员教职工每人撰写理论或调研文章。有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理论或调研文章。
6、有较可行的激励保障机制。党支部鼓励并支持党员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有学习奖励制度和措施。
7、有较明显的党建成效,各项工作得到明显促进。通过开展“创、争”活动,支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得到增强,学习风气明显上升,理论和业务素质明显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发挥,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全年党支部或部门至少有一项受到校级以上党委或行政集体表彰。
(四)评选方法
“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党小组”和“学习型党员”的评选,采取自我申报、群众推荐、组织考察、校党委审批的方式自下而上进行,年底前由各党支部将自荐(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报学校党委。学校党委将对所推荐对象进行考察、评选,在适当时候择优表彰一批“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党小组”、“学习型党员”,并推荐至市教育局进行表彰。
中共济南第三职业中专委员会
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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